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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长城300089索赔提示:诉讼时效已不多
目前,法院已有判例判决文化长城部分投资者的损失。诉讼时效内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仍可继续主张赔偿。
2021年9月2日,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文化长城)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原董监高及公司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有关当事人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
一、文化长城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存在重大遗漏。
二、文化长城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等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存在重大遗漏。
三、文化长城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存在虚假记载。
四、文化长城2018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如实披露对翡翠教育失去控制权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五、文化长城2019年7月22日对深交所的回复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六、文化长城未及时披露子公司股权转让重大变化情况。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监管局对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处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因此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认为:在2017年4月11日至2019年4月29日买入文化长城300089,并且在2019年4月30日卖出或之后仍持有而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针对上述处罚的索赔时效将于2024年9月届满,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02月20日 14:54
来自电脑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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