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常务副总裁万建民先生,总法律顾问丁晖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万建民先生因达到领导干部离职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常务副总裁职务,万建民先生的原定任期为2020年04月20日至2025年10月30日,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丁晖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丁晖先生的原定任期为2024年03月05日至2025年10月30日,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建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968,58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6%。辞职后,万建民先生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丁晖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任何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对万建民先生、丁晖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