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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核意见为: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防范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有效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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