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股民索赔平台股票索赔123网消息,新疆浩源2020年4月14日晚间发布《关于收到新疆证监局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称: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调查通知书》(新证调查字 2020001 号),具体内容如下: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
新疆浩源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与此前公司涉及违规担保有关,2020年1月7日,新疆浩源发布《账户被冻结及资金被划扣的公告》,首次披露新疆浩源关联方新疆友邦数贸贸易有限公司在2019年3月28日与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以下简称“广汇实业”)签订了《钢材采购合同》,新疆友邦于同日向广汇实业开具了作为履约担保的8300万元票面金额的商业承兑汇票,新疆浩源向广汇实业出具了《履约担保函》,作为钢材采购合同中新疆友邦的担保人,对新疆友邦的违约行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述担保事项未履行公司审议程序。后因新疆友邦未能兑付其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新疆浩源于2019年6月被法院裁定冻结银行账户存款8548万元,并被法院扣划银行存款6007万元。
随后,新疆浩宇遭到交易所的问询和公开谴责,新疆友邦及实控人周举东亦承诺在2020年2月8日前归还占用资金及利息,不过在承诺时限新疆友邦及实控人未能如期还款,直至2020年3月5日,才最终全部归还占用资金及利息。
股票索赔123网提醒曾经投资新疆浩宇或是现在仍持有新疆浩宇的投资者,请通过手机APP或是电脑软件仔细核对自己的交易记录,新疆浩宇索赔时段为:从2019年3月28日至2020年1月7日之间买入新疆浩宇,并在2020年1月8日之后卖出或者持有新疆浩宇造成亏损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股票索赔123网了解参与索赔。
根据证券诉讼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且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目前新疆浩源刚刚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待证监会调查结束,行政处罚下达后,法院将受理投资者的索赔诉讼。
附图:新疆浩源《关于收到新疆证监局调查通知书的公告》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