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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意见》提出
《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意见》提出,率先实现金门、马祖同福建沿海地区通水、通电、通气、通桥。支持优势集成电路项目加快建设,支持台湾石化企业来闽投资。推进两岸合资证券项目,探索人民币与新台币直接清算结算。推进厦门、泉州、平潭“两岸冷链物流产业合作城市”建设。推动台企科创板上市,台企股份制改造享受同等奖补。
2019年05月29日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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