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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法规。上市公司重整程序中股票停复牌规则实施2018年12月28日,深交所、上交所分别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停复牌业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并自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根据深交所、上交所发布的最新停复牌规则,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程序股票停复牌制作将做进一步细化,由原来进入重整后给予20个交易日后停牌,改为重整程序中原则上股票不停牌,具体如下:深交所规则:第十条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期间原则上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不停牌,公司应当分阶段披露重整事项的进展,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确有需要申请停牌的,该当披露停牌具体事由、重整事项进展和预计复牌时间等内容,停牌时间不得超过5个交易日。”上交所规则:第十九条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期间原则上股票不停牌,上市公司应当分阶段披露重整事项的进展。确需申请停牌的,应当披露停牌具体事由、重整事项的进展和预计复牌时间等内容,停牌期限不得超过2个交易日。确有必要的,可以延期至5个交易日。
2021年04月29日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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