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股友
已有股民获赔
近期,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控股”)股民索赔案件传来重大利好消息。二审法院开庭审理后,依法判决驳回藏格控股公司上诉请求,维持一审赔偿股民损失的判决,至此股民已经确定胜诉了,判决已经生效了。此前,藏格控股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姚招良律师认为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可以继续委托我们起诉索赔:在2018年4月28日至2019年6月21日期间买入ST藏格、藏格控股(000408)股票,并在2019年6月22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索赔背景:本案缘起为藏格控股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根据证监会的调查,藏格控股公司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一、虚増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期间,藏格控股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的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31,663,826.82元,虚增利润总额128,325,919.05元,占合并利润表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8.89%,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468,491,820.48元,虚增利润总额477,383,385.51元(含相关的其他收益),占合并利润表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9.90%;二、虚增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期间,藏格控股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的方式,虚增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2017年虚增预付账款240,788,270.93元,占公司披露总资产的3.11%和净资产的3.68%;2018年虚增应收账款4,710,000.00元, 占公司披露总资产的0.05%和净资产的0.06%,虚增预付账款281,329,947.78元,占公司披露总资产的2.99%和净资产的3.59%;三、未按规定披露其控股股东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藏格控股计2,214,025,844.23元资金事项。据此,证监会决定对冠福股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2021年04月22日 13:02
来自电脑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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