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木看点
金力泰违披被罚二百万,受损股民或可索赔
2024年1月4日,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金力泰)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3〕61号)。
经查明,金力泰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0年5月,金力泰成立全资子公司上海金力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金力泰实业),由其参与浙江运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浙江运发)主导的虚构“黄金贸易业务”。
由此导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上海监管局决定对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二百万元罚款。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此外,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印部分董事及高管违反增持承诺面临投资者的索赔。
2021年11月26日、2022年5月27日两次延迟增持计划,2022年9月30日期满,两人未增持公司股份。
2022年10月20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分别对袁翔、罗甸出具《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书》,对违反增持承诺的行为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的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2021年6月15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买入金力泰股票300225,并且在2022年10月1日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以及在2022年4月30日至2023年2月2日期间买入金力泰股票300225,并且在2023年2月3日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选择起诉索赔以尝试挽回部分损失。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重大性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针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索赔的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公开资料显示,金力泰主营业务是电泳涂料(阴极电泳涂料和阳极电泳涂料)、面漆、陶瓷涂料等高性能涂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024年01月05日 11:30
来自电脑网页版
(0)|
阅读数(8833)
|
|
收藏
|
回复(0)
|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