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减持29亿元,罚款2亿元,这叫重罚吗?
5月27日晚,药明康德公告称,公司股东上海瀛翊未按承诺进行披露,违规减持了药明康德近29亿元,违反了相关规定。证监会依法责令上海瀛翊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亿元的罚款。
2个亿,看起来很多。其实,不多。
为何?
因为,既然叫违规减持,肯定是减持方获得了内幕消息,抢在高位减持。减持所得,一定比按承诺减持要多得多。如果不多,谁会冒这个险?
罚款2亿,不过是减持方从29亿违规减持所得中拿出了一点点,相当于减持时,没有卖到更高价格,如此而已。
处罚要想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必须在没收违规减持所得的同时,予以重罚。要罚得违规减持者心疼肉疼疼痛不已,才能警告后来者,让他们不敢造次,不要以身试法。
古人讲一诺千金,又讲人无信不立。一家上市公司大股东,言而无信,视承诺为儿戏,怎么给投资者信心,又怎么能在这个市场继续混下去?这次处罚2个亿,上海瀛翊真能因此长点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