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笔者惊奇地看到一则泰禾集团(SZ000732)披露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泰禾式专属欺骗式公告。
该公告内容是:为满足经营需要,泰禾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珠海保税区启航物流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拟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继续合作,泰禾集团同意为该合作中所涉及的负债和义务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8亿元,担保期限展期至2025年12月28日。
不知大家是否对此操作有非常熟悉的味道?
对了,这就是大家所熟悉的,不知道泰禾黄其森是从哪儿学到的一招歪门邪道?简言之,就是用泰禾集团这个上市公司主体为突然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所谓子公司提供担保!
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
让我们一起先扒一扒珠海保税区启航物流有限公司,这家马甲公司(又称影子公司),于2002年6月21日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法定代表人郭坚煌,该公司股东为深圳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而深圳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有两个:芜湖长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位到这里就比较清楚了,因为一方面,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孙公司(具体而言,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为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而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另一方面,争议点在于,芜湖长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三个合伙人,即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很明显,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在为第三人提供巨额担保的时候,向公众提供了虚假信息!因为珠海保税区启航物流有限公司根本就不是泰禾集团全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