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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证监会联手!12宗证券大案曝光 欺诈上市、股市“黑嘴
当前证券期货犯罪案件呈现四个特点 一是“新”,证券期货犯罪涉及产品从股票、期货发展到私募债券、期权,作案领域由主板、创业板、中小板向新三板市场蔓延,还出现了跨境、跨市场犯罪案件,利用新概念、新技术实施犯罪案件也在持续增多,无论是犯罪类型、涉及领域还是犯罪方法手段都呈现出新的态势。 二是“专业”,从事证券期货犯罪的大部分人员,是证券期货从业人员或者这方面的“行家里手”,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等专门中介机构,这些人员都掌握专业知识,相互之间分工精细,且作案设备精良,专业化、组织化程度很高。 三是“隐蔽”,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案件中信息传递方、接收方通常会形成攻守同盟,常常出现“零口供”,这次发布的王某等人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就是此例。操纵证券市场案件中,有的操控亲友账户以及其他非法获取的账户进行交易,有的依托资产管理计划以及特定金融机构的特殊业务隐藏真实身份,查证交易账户实际控制人难度大。 四是“逐利”,无论是上市公司法人、高管、股东还是证券期货从业人员,都为了牟取私利罔顾法律、毫无底线,严重损害其他投资者的利益。6个典型案例中,操纵市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内幕交易涉案金额特别巨大,非法获利都在千万元以上。
2020年11月07日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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