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康美药业的会计事务所处罚终于来了。监管方面对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425万元,并处以4275万元罚款;对签字会计师杨文蔚、张静璃、苏创升三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刘清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个人认为: 1,上市公司造假事务所有帮凶作用,是主要协助者,应该严惩不贷,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对达到一定造假金额的应该注销事务所执照,永不得从事相关业务; 2,签字会计师明明知晓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却依旧签字,应该大幅提高罚款金额,10万、5万太少,而且要注销会计师资格,坚决拉入黑名单。 3,针对事务所参与造假所做的处罚应该赔偿股民,而不是罚款没收。 4;上市公司造假必须全额赔偿股民,不够赔的中介事务所连带赔偿。 康美药业造假几百亿,金额如此之大,性质如此之恶劣,全球罕见,请问这样的公司还不退市,我们的退市机制是不是太过荒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