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关键字可以在网上查到以下信息:
1、行贿:文中指出“2007年11月8日,朱永强以刘某的名义从该公司董事长魏某处以20万元现金购得30万股股权(该公司同期每股净资产值1.16元/股),朱永强通过该行为非法获得股份127586股,受贿金额折合人民币148000元。”也就是以平均0.67元/股的股价卖给了朱永强。
2、利益输送:即使在山东方寸严重亏损的情况下,中孚信息仍然以高价收购了魏东晓、孙强的山东方寸股权。
3、割韭菜:于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14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38.03万股。这一期间,中孚在11月24日经历了涨停板以后,董事长减持期间股价一直在高位,非常有利于魏东晓减持。
魏东晓高位减持以后,中孚业绩就变脸,股价开启了断崖式下跌模式,为什么呢?为什么呢?为什么呢?